释义 |
法律主观: 单纯的笔录和手印不属于案底,这是警方案件调查的流程。只有 刑事犯罪 才会被记录在档案中,并且联网可查。 案底,一般指当事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定义的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 所以,如果只是配合案件调查或者属于普通治安事件的,构不成犯罪的,不会留下犯罪记录(案底)。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