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赠与房产卖出所产生的税费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如果赠与人在赠与时已经缴纳了房产税,则在房产过户时不再需要缴纳;但如果赠与人未缴纳房产税,则在房产过户时需要缴纳。同时,如果赠与人在赠与时已经享受了减免税的优惠,则在房产过户时也需按照相应规定缴纳税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不动产权的赠与,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十七条:城市房地产的买卖、赠与、继承、拍卖等行为,应当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法》第六条: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取得房产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房屋赠与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缴纳房产税。房屋赠与前的十年内,纳税人连续居住房屋的,可免征房产税。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第二十六条:土地赠与的,按照受赠方取得土地时的土地评估价值的百分之三点三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