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调解离婚,如果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后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恢复庭审对案件进行判决。如果当事人是在签收调解书后才表示后悔,由于调解书已经生效,所以当事人没有救济的方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离婚调解书的,另一方可以持离婚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