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入籍香港条件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一)来港投资开办/参与业务签证:
    (1) 无犯罪纪录,拥有学士学位;
    (2) 大陆有自己的公司,个人净资产在400万港币以上;
    (3) 需在港成立公司,聘请2-3名香港员工。
    (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1) 无犯罪纪录,拥有硕士学位;
    (2) 有香港缺乏的特别技能;
    (3) 须已确实获得香港公司聘用。
    (三)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符合「基本资格」所有要求的申请人,通过「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评核;
    (四)亲属移民香港。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通继承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9: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