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籍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出生地。通俗来讲就是你老家在哪里的,一般都是按照户口本上的地区去填写。 在需要填写的时候,我们可以翻一下自己的户口本,在上面会有专门的一个栏目填写这个籍贯,并且跟出生地或者所在地是不同的概念,千万不要搞混了,一般写到某某市或者某某县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籍贯不是你的所在地,也不是出生地,举个例子,原本您是广东人,但是后来又搬迁到了北京,虽然户口本上是北京地址,但是您的籍贯还是广东的。 法律客观: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15、籍贯-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弃婴,如果籍贯不详,应将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外国人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填写其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