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不让走怎么办 |
释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试用期满后在劳动者履行了30日的预告期,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如果用人单位不开具离职证明,或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局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并限期支付克扣的工资。您明白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法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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