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养孤儿要求满足的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的规定。 5.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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