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性别平等应该纳入用人单位哪些制度中: 性别平等应当纳入宣传培训制度、招聘制度、职业培训和晋升制度、薪酬制度、生育保护制度。 宣传培训制度:为管理者、职工和工会代表提供性别平等方面的培训,保证管理者和职工熟知性别平等制度。 招聘制度: 招聘和聘用决定应基于求职者的资质和岗位要求,如果某一工作岗位有特定的性别要求,必须有合理解释。 职业培训和晋升制度:公开宣传所有培训及晋升信息,并鼓励女职工申请。培训应该考虑到男女职工的不同需求,并方便有家庭责任的职工参加。采用公正客观的绩效评估体系来衡量职工的工作表现,确保评估和晋升都是在能力和绩效的基础上做出。 薪酬制度:工资福利分配应根据工作的价值以及职工的表现、资历和贡献而定,不得因性别而差别对待。通过分性别统计,判断男女职工是否存在工资差异,找出潜在的歧视问题。 生育保护制度:依法提供生育保护,不得因怀孕、生育、哺乳而将职工转岗、减薪或解雇。 用人单位的哪些行为涉及性别歧视? 用人单位哪些行为可能涉嫌性别歧视,造成就业机会不平等。使用性别歧视的语言或图像对工作岗位进行描述。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者岗位外,招聘信息显示限男性、适合男性或男性优先,或者提高对女性求职者的要求。 综上所述,性别平等应当纳入宣传培训、招聘、职业培训、晋升、薪酬、生育保护、社会保险、就业保障、争议处理等制度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