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和单方允诺的区别 |
释义 | 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不要求送达到相对人,意思表示不一定完整,一经作出即生效;要约是特定对象的意思表示,要求送达到相对人,意思表示必须完整,经要约人承诺后生效。 法律分析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两者的区别在于: 1、面对的对象不一样。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而要约的对象一般是特定的; 2、单方允诺不一定要求送达到相对人,但是要约要求必须送达到相对人; 3、单方允诺的意思表示不一定完整,但要约的意思表示必须完整; 4、单方允诺一经作出后即生效,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拓展延伸 单方允诺和要约:法律上的差异与适用范围 单方允诺和要约在法律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并且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单方允诺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为对方当事人创造一种法律义务的行为,而要约则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明确表示,表明其愿意与对方订立合同。在法律效力方面,单方允诺一旦被对方接受,即产生了合同关系,而要约则需要对方的接受才能形成合同。此外,单方允诺通常用于不可撤销的承诺,而要约则可以被撤回。在适用范围上,单方允诺更多地适用于赠与、奖励等特殊情况,而要约则广泛适用于一般的合同订立过程中。因此,了解单方允诺和要约之间的差异及其适用范围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至关重要。 结语 单方允诺和要约在法律上存在明显差异,适用范围也不同。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创造法律义务,要约则表示愿意订立合同。单方允诺一旦被接受即产生合同,要约需对方接受方能成立。单方允诺通常不可撤销,要约可撤回。适用范围上,单方允诺多用于赠与、奖励等特殊情况,要约广泛适用于合同订立过程。了解两者的差异及适用范围对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规定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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