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本规范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自觉接受监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勇于担当、服从指挥,自觉维护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尊严和形象。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 第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第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坚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干净做事,维护群众利益,不得从事违反廉洁纪律的活动。 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依据法定权限、范围、程序、时限履行职责,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选择性执法; (二)威胁、辱骂、殴打行政相对人; (三)工作期间饮酒,酒后执勤、值班; (四)为行政相对人通风报信、隐瞒证据、开脱责任; (五)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 (六)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关系时,应当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