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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的七大业务类别
释义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一、劳动仲裁的律师有吗?
    可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可以请律师代理。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前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对委托代理人范围作出规定,但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此作出了规定,如果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而起诉到法院的,只有律师、法律工作者、近亲属等才可以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
    二、哪些行为需要请律师投诉
    一)对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认为不合理。
    (二)认为律师行为侵犯自己的利益。
    (三)认为律师的行为违法。
    律师的下列行为属于违法:
    (1)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2)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3)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4)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5)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6)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7)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8)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9)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10)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11)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12)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13)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14)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15)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16)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17)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18)泄露国家秘密的。
    (四)认为律师事务所的行为违法。
    律师事务所的下列行为属于违法。
    (1)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2)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
    (3)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4)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5)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
    (6)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7)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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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5: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