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户口的人申请上户口的步骤:一、办理《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入户》工作流程第一步:审核下列材料1、《入户申请表》;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4、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申请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随迁或投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二步:1、审核合格后,办理准予迁入证明(以下简称准迁证),收取工本费后交申请人,告之回原户口登记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第三步:审核下列材料:1、原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2、准迁证第三联;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4、16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证标准照片2张。第四步:录入入户人员信息,扫描16周岁以上人员照片。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签字。第五步:迁入立户打印居民户口簿;迁入入户打印入户人员常住人口登记卡。收取工本费,将户口簿交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