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无租房合同中出现房租不可以退吗 |
释义 | 无租房合同但是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那么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租金。如果产生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因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暂时无力支付租金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求出租人适当延缓交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是一种违约行为,承租人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承租人不支付租金虽然是一种根本违约行为,但出租人并不一定要马上解除合同,为了保持合同的稳定性,可以给承租人对于违约的补救机会。因此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当然,如果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出租人也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直接通知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例如,合同约定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30天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等等。 二、不按合同交房租算自动解除吗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付款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终止后,租赁期限未届满的,终止履行合同,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承租人所欠的租金和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清偿。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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