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资支付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称,从2015年5月1日起,广东(不包括深圳)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新标准正式执行。据介绍,新调整后的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人民币(下同)/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珠海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佛山、东莞、中山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广东省人社厅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招用和留住企业发展所需人才。同时,希望广大劳动者监督企业落实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广东省人社厅表示,将在新标准开始施行后,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在广东全省最高。据悉,今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小时。附表:2015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区域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月标准小时标准深圳2030元18.5元广州1895元18.3元珠海1650元15.8元佛山、东莞、中山1510元14.4元汕头、惠州、江门、肇庆1350元13.3元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210元12元以上就是广东最低工资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导读:广东决定从2013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9.1%.本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平均增幅19.1%.其中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提高19.2%,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平均增幅19.1%,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达1550元。从广东省人社厅了解到,日前广东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调整保持四类标准据了解,本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平均增幅19.1%。其中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提高19.2%,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第二类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提高19.1%,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增加了肇庆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1元。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设置3个月缓冲期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和承受能力,本次调整设置了近3个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省人社厅将在5月1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施行后,就新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执行新标准。据悉,本次调整工作自去年10月开始启动,先后多次征求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多方面、多层次深入了解企业及生产一线职工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意见,并综合考虑了近两年我省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保持就业竞争力等因素并充分考虑企业当前的承受能力。“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一直备受关注。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日前在广州市“两会”上询问广州市人社局无果而表示“不接受”,省政协委员孟浩又接棒把问题带到省“两会”上,呼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在省人大举行的记者会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就此回应称,省里正在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国家的“十二五”规划明确,最低工资标准要年均递增13%以上,最低工资规定里面也明确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