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来选择不同的基金类型和投资期限。同时,基金公司也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详细说明不同期限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特点,以便投资者做出明智的选择。 法律依据: 1.《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一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告知投资者基金的风险和收益特点,以及与基金投资相关的费用和税收情况。 2.《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据基金合同规定管理基金财产,为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金合同应当包括基金的类型、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期限等方面的内容,并应当说明基金的风险等级、基金管理人的责任等情况。 4.《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基金的类型、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策略、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的风险等级、基金的历史业绩表现等情况。 因此,投资者在选择投资产品和确定投资期限时应当结合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同时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和基金合同,了解基金的特点和风险等级,以便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