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分三类 什么是工伤?根据国家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该怎么办?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参加太原市工伤保险的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报备。随后,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到太原市政府政务大厅工伤窗口,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超过30个工作日,单位不安排人申请工伤认定,则个人也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分三类:医疗费用,包括发生工伤之后的医药费和康复费等;辅助器具费用,比如假肢、轮椅等费用;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待遇、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其中,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具体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国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