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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板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释义
    首先要看公司周六上班这个事情是一个常态呢,还是偶尔?如果是常态的话,那么就是标准的六天制了。如果是这样,那么可以跟老板去沟通,能不能给到其他补贴?因为其他公司都是上五天,你们公司是上六天多给一些补贴也是应当的,对吧?如果你大大咧咧的提加班费,可能老板心里会不舒服,但你用补贴助说法,从其他方面补回来,那么是不是可以的呢?如果可以调休的话,就算你这个周六上班了,你下周也可以样调回来。如果能够调休,那么题主也没必要计较给不给加班费这个事情。调休了你一样是领工资的,只是变相的赌回来罢了。所以如果是能够调休,或者是偶尔再加一次班的,那么我觉得不必要计较太多。当然,如果实在接受不了的话,想要换一个更有前途的工作,有机会也可以试一试,。自己跟朋友说,直接采取仲裁,这种方式我觉得不太可取,除非是决心撕破脸了。仲裁当然是能够顺利地把加班费要回来,但是在职场上动不动就采用这种激烈的手段其实不太适合,毕竟留一线江湖好相见。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还真无法直接回答,只有弄清题主所在公司的有关工作制,以及所处的行业,所以,只能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回答。《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①、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①、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之中,明确了工作制为6天,且周工作时间没有超过四十四小时,则公司的行为是完全合法。如果劳动时间超过了四十四小时,则超过的工作时间,就应该按加班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其支付加班费,就应该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②、如果题主的劳动合同,规定工作制是5天,且劳动时间已经达到四十四小时,则周六上班就应该算加班,必须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其加班费支付的标准就应该是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执。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当然,如果单位要按排时间补休,则不能算着加班,也无法获得加班费。通常情况下,由题主向公司工会反映此情况,由工会组织代表与公司交流协商。可以提出两个要求,一是公司为劳动者周六加班支付加班费,二是公司取消劳动者周六加班的安排。
    一般情况下,有些公司都以强凌弱,拒绝接受劳动者的要求。这便需要劳动者全面衡量,是否值得为了这个加班费与公司彻底闹僵,甚至是失去工作!如果自己已经不想再留下来工作,厌倦了这份工作,已无惧失掉工作,那么请题主就按后面步骤来处理。①、这里需要收集好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牌、工资卡(条)、平常工作文件、处理资料以及公司有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分工手册等资料。这只是为了证明你属于公司员工,为这里上班工作。②、接下来你将收集好公司每月为你支付的工资条,上面有一个具体的工资明细,凭此工资条与公司协商沟通,将彼此交协录成音频或视频(只要企业拒绝你的要求),这将是增强证明公司违约的证明
    。这些资料如果到了诉讼阶段,将会起到重要的证据作用!①、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②、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③、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金的标准是2N(2N十1)个月的月工资,N代表你在公司的工龄!如果协商不成,则按加班费处理程序办理即可!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我们公司执行的是单休工作制,规定周六是正常上班时间,是不计加班费的。
    大多数的生产制造企业都是执行的单休或单双休制,很少双休的。而执行单休或单双休制单位的在周末工作就属正常上班时间了,这在入职前公司就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就约定好了的。我国劳动合同法里虽然规定了周末工作有加班费,但有几家企业是严格按劳动合同法执行的呢?劳动者永远都是被压榨的弱势群体,在争取个人利益和诉求上从来没有话语权,只能黙默忍受。唉工人特别是一线工人体力劳动者没有尊严可言想怎么踩就怎么踩劳动法对我们这些人无用朗朗乾坤,一片和谐的普天之下,竟然有这种事?能接受就干,不接受拜拜!条条大路通罗马,你又何必寄人篱下。不给就不给呗,算那么清楚干嘛现在这个时候有点工资拿已经不错了!还想拿加班费你怎么想的出来!凉拌,记得加点红油更好味。保留证据走时要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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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