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规划中的高速公路建设目标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按照“扩容通道、畅通省际、强化都市、加大覆盖、优化衔接”的方针,续建和开工建设约2600公里,建成约1100公里,增设和改造高速公路互通31个,完成投资约4800亿元。 法律依据: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浙江省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 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提升主要通道能力,建成杭绍甬高速公路,推进甬台温高速拓宽、甬金高速扩容、沪杭甬高速改建等项目;强化长三角省际通道衔接,建成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申嘉湖高速安吉孝源至唐舍段、临金高速临安至建德段等项目,推进合肥至温州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等项目建设,加快沪甬通道前期工作,积极谋划沪舟通道;完善四大都市区高速公路网布局,建设柯桥至诸暨高速、瑞安至苍南高速、建德至武义高速婺城段等项目;加强重要城镇连通,建成诸暨至义乌高速、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等项目;优化区域路网衔接,建设甬台温高速公路瑞安联络线、甬金高速公路奉化大堰联络线等项目;完善疏港公路体系,推进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梅山互通至柴桥枢纽段、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新桥至石浦段等疏港路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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