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狗证第二年怎么审 |
释义 | 狗证年审如下: 1、确认养犬登记信息。养犬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养犬登记证、免疫证及犬只到办证大厅进行办理,由办证大厅工作人员确认犬只芯片信息与养犬登记证、养犬人信息是否一致。如信息不一致,不予办理。 2、审核犬只标准。由办证大厅工作人员审核犬只是否符合准养标准,经审核犬只不在准养范围内的,办证大厅民警按照规定吊销养犬登记证,养犬人应立即自行处理犬只或将犬只送至公安局犬只留检所。 3、上缴原养犬登记证。 下列情况: (1)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享受低保待遇的鳏寡孤独老人养犬办理年度免疫登记的,养犬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养犬登记证、犬只免疫证、残疾证(或低保证)到公安局犬类管理大队进行备案,符合登记要求的,凭借公安局犬类管理大队出具的加盖公章手续,到办证大厅办理即可。 (2)养犬登记证丢失的,养犬人需携带身份证、犬只到犬类管理大队补办相关证件后进行办理。 4、犬只注射疫苗。由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鉴定犬只是否符合注射疫苗标准,如符合标准,为犬只注射疫苗并填写犬只免疫证书;如犬只卫生不达标或存在怀孕、发烧等不适合注射疫苗情况,告知养犬人待犬只符合注射标准后进行办理。 5、填写保单,信息上传。收取费用后,由办证大厅工作人员填写保险公司犬只保险登记单,将养犬人信息上传至养犬管理信息系统。 6、领取《养犬登记证》。养犬人可以当日在办证大厅领取换发的养犬登记证、犬只保险登记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虐待动物法》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民族和风俗情况,可以决定禁止屠宰犬、猫,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及其肉制品的区域。国家禁止遗弃犬、猫等宠物动物。国家逐步建立犬、猫等宠物动物的定点繁殖、定点销售和身份登记制度,预防犬、猫等宠物动物受到虐待或者遗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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