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在哪里办 |
释义 | 房屋租赁登记的管理机关是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房屋租赁当事人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这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一、房屋出租需要哪些手续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二、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公证吗 公证并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有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可。但很多地方有规定,租赁房屋的合同需要送相关部门备案。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程序: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当事人应携带的有关证件有:当事人双方在去有关部门办理时,其中一项所需文件要求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来说,各自要求的证件是不同的,具体应按照当地房管部门的要求准备。 三、租房合同怎么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是: 1、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登记备案需要的文件包括: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 2、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3、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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