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认罪认罚十天出结果吗 |
释义 | 签了认罪认罚一般十天是出结果的。具体如下: 1、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话,如果案件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则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2、如果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则是审查时间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3、除此之外,即使认罪认罚之后,案件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都按照相应的审理期限进行审理。 不认罪认罚的后果如下: 1、不签认罪认罚书的后果是可能会影响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罚的裁量,一般情况下签认罪认罚书可以从宽处罚,但不签也不会加重量刑,符合法定情形的也可以不签认罪认罚书; 2、在检察院形成的相关证据还应该移交法院,通过庭审进行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书无异议后才能生效。如果嫌疑人在判决前曾经被羁押,法院在判决时会折抵前面羁押的时间。嫌疑人在检察院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说明自愿认罪认罚,对于一年刑期予以认可。案件很快就会转入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后,一般情况下都是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即认罪认罚具结书里的内容。判决生效后就会转入监狱。剩余刑期短的在看守所执行,刑期满了一年就会放人了; 3、在法律的酌定从轻情节里就有一项是认罪认罚,如果犯人承认犯罪行为,态度较好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的话,在量刑的时候可以给予从轻考虑。如果拒不认罪,在量刑的时候就不会考虑从轻处理。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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