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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举报学校,被学校开除了
释义
    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不支付加班费或调休,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劳动法》第89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规章制度将受到警告和责令改正,如造成劳动者损害,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不按照国家规定放假的并未按照规定的要求支付加班费或者调休的,如果劳动者确实有证据,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于你的如何举报学校这个问题,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学校纪律严明:学生因举报行为被开除
    在这个标题下,我可以提供一个100个字的答案:
    学校纪律严明,对于学生的行为要求严格。在这个背景下,学生因为举报行为被开除并不令人意外。学校一直注重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秩序,对于违反校规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举报行为本身是一种对不正当行为的揭露和维护公正的行为,但是如果举报行为本身存在恶意或虚假的情况,学校会对此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因此,学生应当在举报前慎重考虑,并确保举报的事实真实可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学校的公正和学生的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如果确实存在证据,劳动行政部门将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法合规地维权举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四章 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第四十七条 专门学校应当对接受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分级分类进行教育和矫治,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职业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专门学校的未成年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学校,符合毕业条件的,原学校应当颁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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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