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家庄市卓达宣判结果是什么 |
释义 | 被告王栋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5457.9元及利息(利息自原告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至本判决指定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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