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发现挪用征地补偿金的怎么办 1、发现挪用征地补偿金的,可以与政府就征地补偿金的发放进行协商沟通,沟通未果的,可以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二、征地补偿款被挪用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征地补偿款被挪用应当承担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因为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原则上不属于土地行政执法的范畴。侵占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费据为己有的行为;挪用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之便,将被征用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挪作他用谋取利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