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后,户口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留在原地。可以继续留在对方所在地,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 2、迁回原籍。 3、另立门户。 4、再婚后再迁。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 自愿离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