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户口的是哪个部门 |
释义 | 公安部户籍科管理户籍,要是县局以上就是户政科。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管理部门。籍管理部门是公安机关中的户籍科负责,其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在乡镇的户籍管理由派出所承担,户籍制度是我国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式,其是在中国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选择父母一方的户籍进行户籍登记,实践中,一般是选择父亲的户籍进行登记。 户籍管理部门 户籍管理归属公安系统,公安系统的户籍科负责专门管理。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 户籍的含义 户籍就是我们常说的户口。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 户籍的分类 户口类别即户口性质,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填写,具体分类如下: 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 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 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户口性质有时和户籍性质相通,户籍类型是指户口的性质,分为城镇户籍(非农户籍)和农业户籍。 户籍性质具体又分为:农村居民家庭户,农村居民集体户,城镇居民家庭户和城镇居民集体户4种性质。 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如大学院校的学生,是多个人在一本户口本上)和家庭户口、军籍户口三种;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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