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餐饮消防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应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一、消防紧急疏散患者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消防紧急疏散患者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一)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仓库、电源及线路,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科室,消除隐患。 (二)住院患者不允许私用电器。 (三)当病区发生火灾时,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高层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医务人员最后撤”的原则,“避开火源,就近疏散,统一组织,有条不紊”,紧急疏散患者。 (四)当班护士和主管医生要立即组织好患者,不得在楼道内拥挤、围观,并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紧急报警。 (五)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和人员积极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扩大。 (六)所有人员立即用湿毛巾、湿口罩或湿纱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 (七)在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条件下,应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 (八)发现某一房间发生火灾,室内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临近人员。 (九)如室内无人,也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开门,以免火势扩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做好充分准备,打开房门,积极灭火。 (十)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断开燃火部位的电闸(由消防中心或电工室人员操作)。 (十一)发现火情无法扑救,要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二、消防不合格有哪些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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