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场主体名称是填公司名字吗? |
释义 | 首先,我们需要对营业执照的相关属性进行了解,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次,我们在填写营业执照时,需要明白什么是法律主体,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 接下来,我们在填写主体时,我们需要填写的是法人,首先,如果我们是有限公司,我们就需要填写我们的有限公司的名称(全名); 其次,如果我们是个体工商户,那么,我们需要填写的是我们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也就是注册时填写的经营人的名称; 然后,如果我们是个人独资企业,同样的,和个体工商户一样,你可以填写经营者名称,同时,你也可以直接填写独资企业的名称; 接着,如果我们是合资企业,如果我们是有限的合资企业,参照第三步骤来填写,如果我们是股份的合资企业,需要填写实际控股公司的名称; 最后,如果你是合伙企业,因为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的资格,所以在营业执照主体填写时,可以无需填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 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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