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身份权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并不得转让,不得由他人代为行使。身份权以人格的独立和平等为前提,内容上权利与义务交融,如亲权中的抚育子女权,这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一定的婚姻和家庭关系所产生的权利。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身份权主要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条,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