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最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近百元增幅超过20% |
释义 | 山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全省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比现行标准平均上调近百元,增幅超过20%。 在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指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全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调整后的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分为五类:350元、380元、420元、470元、530元。学徒等新进人员适用最低工资规定。另外,今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再同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全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是自2002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共分为五类,比起现行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60元至120元,增幅超过了20%。 一、济南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标准 1、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缴存基数及最高缴存额 按照济南市统计局提供的2015年度全市(含中央属、省属、市属、县属及以下)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578元3倍计算的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4646元。各单位在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按照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各12%乘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计算,在上述月缴存基数以内计算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537.16元。 2、最低缴存基数及最低缴存额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6】117号)确定的2016年度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分为两档,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1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550元。职工月工资低于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按单位住所地分别以1710元、155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的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各85.5元、77.5元。 二、最新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纳入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类别,将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列为广东省一类地区。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3元/小时。其中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增长3.3%,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增长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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