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不服从管理辞退公司要不要赔偿 |
释义 | 如果单位未与员工协商擅自变更员工的工作内容或岗位,则员工不服从安排被辞退是有补偿的;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员工还可以获得赔偿金。但如果单位安排的工作在员工的职责范围内,则员工因重大过错而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 如果经调岗或培训后,仍然不胜任工作的,企业才能对员工行使单方面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如果企业给员工安排了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此行为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是无效的,员工可以拒绝这种安排。此时,企业不能以员工不服从管理为由辞退员工。如果企业在此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员工因为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这些情形下员工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1、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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