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调函发给谁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交给调往部门的人事中心。档案因个人需要转到外省或外地(市)的,首先得确认档案是否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然后凭档案转入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商调函,才能把档案转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7: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