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商铺租赁合同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商铺租赁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出租方是否为产权人,或者具有转租权并能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或转租权授权文件的出租方。 2、合同签订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 3、承租商铺是否经过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内容,是否具备使用的基本条件,特别需要注意承租商铺运营餐饮业的情况,对于消防、排污、卫生均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4、承租商铺是否可以办理商事登记或该地址是否存在重复商事登记办理的情况。 5、承租商铺的装修问题,不仅需要业主方的同意,实践中物业管理方也需要出具相应的装修许可文件才可以正式入场装修。 6、承租商铺涉及到装修物的补偿或处置条款,装修投入巨大,合同期限届满或中途解除,对于该部分损失的分配较为重要。 一、签订商铺买卖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 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房屋用途。看是否确实为商用,并在合同中注明。 2.注意公摊面积。商铺的公摊面积一般在30%-40%,甚至50%。 3.明确约定交房的期限。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应就交房期限做严格的规定,并约定一旦逾期交房时,开发商除了承担延期交房的外还应当承担购房者的租金损失。 4.明确注意物业管理问题。相对于住宅而言,商用物业因经营业态各异,物业的属性呈现多样性,因此商用物业单独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能性很少、难度较大。购房者在购置商铺时,不要轻易和开发商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二、商铺转租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商铺转租协议有以下注意事项: 1、确认出租人是否知晓转租以及是否同意转租; 2、合同内容与协商内容是否一致; 3、转租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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