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家庭养老院申请条件如下: 1、有合法使用的固定场所;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3、开办经费应与拟办福利机构规模和服务内容相适应,平均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并达到行业标准要求的比例;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6、有与业务性质、范围相适应的生活、康复、医疗设施。 家庭养老院申请流程如下: 1、需要准备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5、备齐以上材料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进入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建养老院一般是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和申报,分两种,一种是盈利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另外一种是申办非营利福利机构手续和流程,需要到当地所在区民政局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养老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 鼓励养老机构加入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