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段内容讲述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相关规定。标的物需符合法律规定,禁止或限制流通的物品不得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标的物为出卖人拥有或具有处分权的物品,且无需是出卖人现拥有或在购买时已明确或特别为购买方制造或由购买方提供制造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 法律分析 一、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需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物品,禁止或限制流通的物品不得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拥有或具有处分权的物品。 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需是出卖人现拥有。 四、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需在买卖时已特定。 五、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需在购买时已明确。 六、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需要是出卖人特别为购买方制造或由购买方提供制造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 结语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需符合法律规定,禁止或限制流通的物品不得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同时,标的物需为出卖人拥有或具有处分权的物品,且在买卖时需明确,无需在购买时已特定,也不需要在买卖时已制造或由购买方提供制造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以上内容可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基本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严格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