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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狱执法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监狱执法和罪犯改造真实情况的主要事实包括
释义
    

法律主观:
    


    监狱执行刑罚的规定有: 1、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3、罪犯符合法律规定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六十三条
    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六十四条
    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六十五条
    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六十六条
    罪犯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应当列入所在地区教育规划。监狱应当设立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必要的教育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六十七条
    监狱应当组织罪犯开展适当的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七十条
    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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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