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害社会治安管理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司财产,情节轻微伤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都会对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有两条标准:一是对社会有无危害;二是危害程度的大小。 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情节轻微伤不够刑事处罚。行为对社会造成轻微的危害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质特征。 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是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如果一行为虽然违法,对社会也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但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不能认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法律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违反《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由铁道部或铁路管理机构依照《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责令改正,并视情节、危害后果给予相应罚款,对国家铁路运输企业的处罚由铁道部实施,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处罚由铁道部或者铁路管理机构实施:(一)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危及铁路运输安全后果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且直接危及铁路运输安全,尚未造成后果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且造成危害铁路运输安全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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