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上诉费是交给二审法院,上诉费的正式票据也是二审法院开具的,而不是一审法院。之所以一般要求将上诉费缴费凭证交一审的主审法官或书记员,是因为一审法院在确定当事人上诉后,要将一审的卷宗报送二审法院;在上诉人已交纳上诉费的情况下,将上诉费票据或凭证一并报送,是便利的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