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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公司破产重组要多久
释义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不同的企业破产重组的时间并不完全相同,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公司重组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公司重组是仅限于公司并购,包括公司合并、公司收购与公司分立(分割)。
    一、哪些方式防范企业并购后的债务风险
    防范公司并购的债务风险的方法:
    收购方应进行细致的审慎调查;确保债务剥离协议的有效性;其他风险措施。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要包括公司合并、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三种形式。
    二、股份公司的重整是指什么呢
    股份公司的重整是指当公司财务严重困难或有破产危险时,股份公司的重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存在,和恢复;并保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经法院裁定停业整顿。公司重组必须向法院申请。具有申请人资格的股东,具有申请人资格;或拥有相当于公司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权的公司债权人。公司决定或者宣布破产,公司解散,公司没有经营价值,公司没有公开财务的,不得重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公司资本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三、收购和并购的区别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行为主体的不同。收购:公司收购行为的主体为收购者和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的股东可能是法人也可能不是法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目标公司不是该行为的主体。并购:公司并购行为的主体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一兼并和被兼并公司;
    2、行为性质的不同。收购:公司收购只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买卖行为,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并购:公司并购属于公司重大经营行为,因此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3、行为后果的不同。收购: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并购: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兼并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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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