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哪几种违章取消驾驶校车资格 1、下列违章取消驾驶校车资格: (1)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2)周期内有被记满12分记录; (3)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七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二、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哪些 1、醉酒驾驶机动车; 2、饮酒后驾驶; 3、超载或超员; 4、超速; 6、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7、使用伪造驾驶证; 8、记满12分继续驾车; 9、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10、肇事后逃逸; 11、不给急救车让道扣3分; 12、无牌照车违章停车双重处罚扣6分罚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