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法2年不可抗辩条款 |
释义 | 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保险合同进入不可抗辩期,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不可抗辩期发生保险事故应承担保险责任。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基本内容为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时,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两年后,不能因为客户不如实告知而解除合同,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不可抗辩条款的设立在于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利益,但是也不能成为投保时不如实告知的挡箭牌。为了不产生不必要的理赔纠纷,投保人最好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且并不是任何保险产品都有不可抗辩条款,投保时需留意。 二、不可抗辩条款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1、保险公司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30天之内没有行使解除合同权利。这种情况是说保险公司在合同成立后的某一天得知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而且投保人的真实情况会影响承保结果,这时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和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话,那么超过30天保险公司就不能再解除合同了。 2、保险合同成立超过两年后保险公司才得知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这时保险公司不能主张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必须赔付,这种情况是对上面情况的补充。 3、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就知道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是保险公司还是和投保人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从头到尾都要承担赔付责任。 三、不可抗辩条款出现的意义 其实不可抗辩条款是为了限制保险公司滥用权力,也就是说这个条款对投保人是有利的,所以不可抗辩条款是保险法对投保人有倾向性的保护。 假设没有不可抗辩条款,也就意味着只要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这意味着保险公司会倾向于不出事故不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简单点理解就是,用户交了保费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收了钱还不用承担责任,直到有一天用户出风险了,保险公司直接解除合同。要是用户没有出险,保险公司白赚了保费,即使出险了,保险公司也占用了用户资金。这一占用可能就是几十年,显然,这样做对用户是不公平的。 所以,不可抗辩条款并没有偏袒投保人,不可抗辩条款是基于人寿保险合同的长期属性产生的,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公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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