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把房子卖给儿子后,是否能要回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父母与儿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的,父母就不可以将房子要回去,实在想要回去的,只能让儿子自愿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签订合同后,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可以和儿子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被解除后,父母无需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