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买房父母出资属于赠与,登记名下夫妻共有财产;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为借款,登记名下夫妻共有财产,有约定按约定,双方父母出资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前购房:父母的出资视为对子女的赠与。房产证书可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购房:父母的出资被视为对夫妻借款。如果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产证书可以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并由夫妻还贷,则按照约定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父母都出资,则不论房产证书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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