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以下类型的发票,可以开个人的抬头:个人名义的住宿费发票、火车票、飞机票。以个人名义办的手机话费。以个人名义办的租金发票。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