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如果是因为个人不满足社保转移条件,那么,公司有权拒绝办理,相反,如果个人满足当地的社保转移条件,公司不给办理,那么,个人可向社保局投诉。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纳费用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可以转移接续的。对于职工离开了本市,到其它地区进行就业的。应该由缴费的单位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卡等相关的材料,到社保中心进行申请。然后在清算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之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