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客观事实之外的原因拒绝投保人的申请。但是,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投保人的健康状况及病史等情况来决定是否承保、承保金额及费率等。因此,如果投保人曾经患有肝硬化等严重疾病,保险公司可能会在承保时要求加重保费、减少保额或者不予承保。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客观事实,对投保人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2.《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可以根据投保人的健康状况及病史等情况,决定是否承保、承保金额及费率等。 3.《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订立后解除合同。但是,保险人可以在合同订立前要求投保人告知与所投保险种有关的重要事实,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如发现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可以解除合同。 4.《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公司因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或者虚假陈述,对于保险合同订立前已发生的保险事故,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