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可以根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并可能拒绝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但对于已经患有疾病的人员,是否可以购买重疾险,不同保险公司可能有不同的政策,需要具体咨询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代理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保险事项的因素,对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保险费率等进行调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可以根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并可能拒绝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但被保险人未告知的疾病或者身体缺陷,或者被保险人与保险事故无关的疾病、身体缺陷,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前已经患有疾病或者身体缺陷的,应当向保险人如实告知。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