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疆内地高中班高考政策 |
释义 | 新疆内地高中班高考政策如下: 1、报名。内高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就读所在省市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按高中就读所在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2、报考计划类型。报考计划类型分普通类、单列类、单列类(四年)。普通类指在初中阶段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教学的汉族考生。单列类指在初中阶段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单列类(四年)指在初中阶段接受少数民族语言教学或接受双语教学的各民族考生。 新疆内地高中班招生条件如下: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2、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7岁(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疆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且连续实质性就读。学籍状态正常,学籍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4、身体健康。 5、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内有常住户籍(2019年1月1日前迁入)。 6、南疆四地州(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含南疆兵团师市)考生报考新疆高中班,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有四地州常住户籍(2019年1月1日前迁入)。 7、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工作调动原因在疆内移居造成户籍迁入时间不符合南疆四地州报考条件的,不享受南疆四地州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四条 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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