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他人调档案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委托他人提取档案,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委托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 2、档案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人的委托书; 4、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调档函取档案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本人提取,应携带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档案人的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社保证明。委托他人提取,有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信息,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3、档案交接,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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