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讲课费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释义
    个人因兼职取得的讲课费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接受劳务方按次(或月)预扣预缴。次年规定期限内,并入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如果提供的讲课劳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进行预扣预缴个税;如果属于提供连续性质的持续收入,比如规定按月支付课程费,则可以按月进行预扣预缴。
    那么个人所得税是如何扣缴的呢?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2.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3.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综上所述,扣除税前税后就是个人最后所得的钱,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0:06:48